反“法西斯”戰爭勝利的歷史漸行漸遠,但客觀地、理性地了解其內涵、其倡導者發跡、掌權的過程,其深遠的危害性和現實意義,對我們還是很有必要的。
希特勒其人我們一般對希特勒的印象是臉譜化的,來自卓別林的《大獨裁者》里那樣一個丑角,或者蘇聯電影里的惡魔和狂人。如果真是這樣一個心智不健全的瘋子,他不可能掌握這么大的權力,成就那樣的“業績”,有這么大的影響。希特勒出生卑微,但是受過正常教育, 并不是完全不學無術,他不愿繼承小公務員父親這樣平凡乏味的生活,有一番雄心壯志。他從歐洲的歷史里吸取了他所要吸取的經驗教訓。他經歷過非常窮困潦倒的生活,很了解底層老百姓的需要,但決不認為自己是他們中間一分子。他認為自己是天生德意志民族的救世主。他攻于心計,擅于利用時機,不擇手段,敢于冒險。應該承認,他有真誠的信仰,就是大日耳曼民族是世界上最優秀的人種,理應統治世界,這點他深信不疑。他最高的目標是復興大統一的德國。
另一方面在奪取權力的時候,完全不擇手段,沒有任何道德底線,公然背信棄義,以此戰勝按常規辦事的政敵。另外,他有高超的演講能力,在群眾集會時的講話非常有煽動性,但是承諾并不準備兌現。
納粹思想的特點我認真讀了《我的奮斗》。從中提煉出幾點他的主要思想。
1. 極端種族主義。認為不同的民族或種族就相當于猴子和老虎一樣是不同的物種,在文明發展過程中優勝劣汰,最后剩下幾個比較優秀的物種(人種),文明才能進步。日耳曼民族和猶太人就屬于物種的兩端,猶太這個物種理應被消滅。其他種族分優劣等級,優等的是統治者,劣等的為奴隸,做苦役。
2. 完全輕視或抹殺個體。個體的生命是不重要的,他所謂的“民眾”“公眾”,都是以集體為單位的。所以一切都是服從國家的需要。
3. 厭棄議會民主。《我的奮斗》里面有很多篇幅批評議會的弊病。不過他不是要改善民主制度而是要代之以比一切專制制度更加專制、高度集權而殘暴的統治制度,他宣稱要促進文明的進步,結果是文明的倒退。
4. 蔑視法治。他很討厭法律,在未上臺前,對那些法律可利用就利用,利用不了就跳過去。到掌權后,可以隨時制定法律,最后他本人就是法律。從觀念上,從根本上,不要法治,要一人獨裁。
5. 特別強調宣傳的力量,明確主張欺騙群眾。他認為德國之所以在“一戰”中被打敗,非戰之過,是宣傳之過。一方面是英、法等敵人的宣傳;更重要是國內的“叛徒”(相當于今之國罵“漢奸”)瓦解士氣的宣傳——指戰爭后期德國國內主張停戰、和談的輿論。他一方面鼓吹日耳曼民族如何優秀,一方面極端蔑視德國普通人,明確說,德國人民是很好欺騙的,不能對他們講邏輯、講道理,那是說給知識份子聽的。民眾只需要非常簡單的口號和結論,不斷地重復,就可以打動人心,就可以煽動群眾。
6. 動員民眾不能用愛,而要用仇恨。他說各種人群平時總是想著各自“自私的”的利益,是分散的,需要一個共同的敵人才能團結起來,把這個敵人視為自己一切不幸的根源,指向同一個目標,仇恨是最好的凝聚力。當然希特勒所樹立的共同敵人就是猶太人,用這個把德國人團結起來,還很有效。
7. 不相信國際和平。從來不相信通過貿易、和平競爭,能夠使德國繁榮起來,而是相信暴力和戰爭。他提出著名的“生存空間”的口號,赤裸裸地主張德國就應該走出去,占領別人的土地。殖民地已經被英、法這些國家瓜分完了,德國的生存空間被擠壓,不過他不要向非洲擴張,因為非洲太落后了,而要占領歐洲的地盤,首先是斯拉夫民族的地方。在他看來,斯拉夫也是劣等民族,即使不全部滅絕之,也要占領他們的地方,奴役這些人。所以他主要目標是東擴,占領東歐、俄國,認為俄國人擁有這么大片土地是不公平的,德國人應該在那里多生孩子,把優秀的種族傳播到那里去。可見他要打俄羅斯蓄謀已久,斯大林以為可以禍水西引純屬幻想。
概括說起來,他所設想的框架就是:頂層一個被神化的,為萬民所景仰的領袖,由兩根柱子支撐:一是民粹主義,一是國家主義,都推向極致。用民粹主義把底層百姓煽動起來,用仇恨對準一個敵人;國家主義為對內剝奪基本人權,對外發動戰爭的一切暴行提供“崇高”的借口。
希特勒上臺的經過那些反對民主制度的人最喜歡舉的例子,就是希特勒是一人一票的民主選舉選上去的,這是誤區。納粹之得勢,的確是靠前面講的煽動,曾取得大批群眾擁護,但是希特勒的正式成為國家元首不是靠民主選舉,而是在不斷破壞民主制度的過程中,靠陰謀詭計一點點把權力奪過來的。
當時的歷史背景是: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一敗涂地,被迫接受條件苛刻的《凡爾賽和約》,對戰勝國進行高額賠償,經濟枯竭,馬克貶值,民不聊生,而且民族感情上受了很大的屈辱,跟戰前一段時期的繁榮昌盛呈鮮明對比。在那種情況下,以復興優秀的日爾曼民族為口號,一定能贏得廣大人心,這是納粹得勢的基本條件。
希特勒在1922年成立了“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這個黨有25點綱領,主要就是貫徹上述希特勒的思想要點。黨綱的條款措詞后來有所改變,但是基本精神沒變。黨的名稱中“工人”字樣后來也取消了,剩下“國家社會主義”。關于這個名稱的內涵,黨內曾經有過分化。當初參加這個黨的人,有不少是真心主張社會主義的。到了一定的時候,就發現希特勒并不相信社會主義,他相信的是國家主義。要“國家”還是要“社會”,就發生了分歧,有一部分社會主義者就退出了,不少人被迫害致死。所以納粹黨的實質是國家主義,然后國家又變成一個黨的國家,黨成為一個人的黨。把“國家”放在社會主義前面,實際上社會主義是虛,集權的國家主義是實。這個過程很值得深思。
1923年,希特勒在慕尼黑組織了啤酒館造反。他的“沖鋒隊”是失業工人、流氓、小偷、無業游民,對前途渺茫的失學青年組成的烏合之眾,就是他的打手。他利用這群打手,在德國巴伐利亞邦長官卡爾在啤酒店做演講的時候,把他抓起來作為人質,要他公開聲明同意納粹的主張。但最后他失敗了,被抓去坐牢。他在獄中找人口授了《我的奮斗》一書,總結了經驗教訓,形成一整套思想,決定放棄武裝暴動,通過在現有制度下博弈奪取政權。
出獄以后,希特勒威望更高,他就用納粹黨的口號到處去煽動群眾,提出德意志民族統一和恢復領土;全面反對猶太人;保持純粹人種的德意志國家;集權于一個黨一個領袖;否定凡爾賽條約,不再付賠款利息等等,特別是提出要讓大家有面包和工作,還有維護工人利益,打擊財團。這些口號為納粹黨贏得了很多選票。他一方面表現出同情工人,反對財團,但是私下里跟非猶太人財團的老板去會談,許諾了他們很多好處,所以他兩邊都討好,財團給錢,工會有群眾,逐漸壯大勢力,成為議會中的大黨。
他還用各種謊言和威逼利誘達到他的目的,利用了各個黨派之間的矛盾,玩弄議會規則,用各種手段把對手一個一個搞下去。他用“國會縱火案”栽贓共產黨,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然后又通過各種綁架、暗殺、打砸搶等等,造成國家危機狀態,然后利用《憲法》的一個條款:危機時候可以解散國會重新改選。在短短幾年中搞了四次這種花樣,最后一次適逢興登堡總統去世,他拉攏了興登堡的兒子,隱瞞遺囑,奪取了總統的位子,從此自封為“元首”。
與社民黨和共產黨的角逐納粹的最主要勁敵是社民黨和共產黨。這兩個黨原來力量很大,掌握大部分工會,在議會中居第一、第二,是如何敗在希特勒手下的呢?
德國社會民主黨成立于1875年,是第一個馬克思主義政黨。到俄國十月革命以后,擁護布爾什維克的左派分出去,于1918年正式成立德國共產黨。希特勒最初反對的“馬克思主義黨”是社民黨,他把他們和猶太人合二為一,作為他最痛恨的敵人。在《我的奮斗》里有很多地方社民黨和共產黨交替使用,對他說來是一回事。他經過長期觀察得出的結論是,這個黨不是把工會作為維護雇員的權利和改善生活條件而斗爭的手段,而是作為“黨進行階級斗爭的工具”,以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按,這點沒有錯。因為共產黨一向批判的“工團主義”、“經濟主義”,就是只顧爭取工人的經濟利益而不想奪取政權)。他認為自己看穿了社民黨的虛偽和蠱惑群眾的伎倆,由此,他對群眾心理有一段精彩的分析,概括起來就是:
廣大群眾的心理和女人一樣,不會為抽象的說理所打動,而只能為強有力的、不容置疑的力量所折服。猶如女人在感情上渴求強有力的男人一樣,人民群眾寧愿被統治,而不要被懇求。接受不容置疑的說教使他們在精神上有安全感;給他們自由選擇權反而使他們不知所措,而會感到被拋棄。他們不會以思想上受恐嚇為恥,也不會意識到自由權利和人身受到侵犯。他們不會懷疑整個學說的謬誤,而只為宣揚這一學說的那種專橫的氣勢所懾服。
這就是希特勒總結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爭取群眾成功的經驗。他決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要用一種更加真實的理論來反對社會民主主義,為此進行一場最殘酷的斗爭在所不惜,只要用同樣無情的手段強制推行,一定能取得最后勝利。”
從理論上講,共產黨是國際主義者,祖國是資產階級的祖國,根本不值得保衛。這是當時忠實的馬克思主義者的立場。這與希特勒的極端民族主義,完全是兩個極端,兩相比較,當然民族主義的口號更能得人心。到1918年德國共產黨正式成立之后,列寧又脫離了第二國際,成立第三國際,也就是徹底與社民黨分道揚鑣。德共換了幾次領導,最后完全聽命于莫斯科。社民黨不認同布爾什維克的暴力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而斯大林提出中間派是最主要的敵人,根據這一論斷,指示德國共產黨采取的策略是:先擊敗社民黨,納粹如果上臺,就是資本主義末日,再發動群眾打倒它,然后實現共產黨領導下的無產階級專政。所以希特勒的兩大勁敵根本不可能聯手對付他,而被他用各種陰謀、“陽謀”打垮了。
納粹統治內容一旦大權在握,希特勒做了些什么呢?首先是通過《紐倫堡法》,正式剝奪猶太人的公民權,以后對他們迫害逐步升級,直到種族滅絕,這是德國納粹的“特色”。以下講幾點有普遍性的:
一,焚書坑儒,控制思想。真的燒書——有名的“水晶之夜”,把過去許多優秀作品,主要是猶太作者的,但也包括其他自由主義的、啟蒙思想的書籍,都從圖書館以及人家中搜出來燒掉,敢不交的,一經查出就治罪;“坑儒”就是就采取各種辦法,清洗和改造整個知識分子隊伍。他的“帝國宣傳部”權力大無邊,對出版、新聞嚴格管制,把本來存在的各種民間文化團體、行業協會等等全部由納粹黨掌控起來。特別是控制宗教,先撤換教區主教,用納粹黨的牧師傳道,以后成立國家的教會委員會,把所有宗教統一起來。以納粹信仰取代宗教信仰,公然提出:“真正的基督教信仰由黨來代表,國家社會主義就是上帝的意志,元首是新啟示的先驅”。《我的奮斗》取代了《圣經》的地位,擺放在教堂的祭臺上,并且家家必備。
二,教育清洗,培訓青年。從小學中學開始黨化教育,灌輸一個信仰、一個黨、一個領袖的思想。原來高校校長是教授委員會選的,現改由政府任命,對教授進行甄別改造,主管教育的頭頭自豪地說,在自己努力之下,學校不再是一個玩弄學術機構,而是忠于元首的政事機構。這還不夠,在正規學校之外,又成立各種特殊的青年培訓學校和黨校,強化思想訓練,而且還要求體魄強健,進行斯巴達式的軍事訓練。從小學生開始,各種年齡段的青、少年都組織在某種組織中。造成廣大青少年“不知道別的,只知道這個新社會”。下一代的青年只聽元首的,不聽父母的。所以納粹很多青年,六親不認,對父母都可以告密。
第三,破壞法治。恣意改造、控制現有的法律系統,干預司法,但仍嫌法律程序礙手礙腳。于是在法外成立“秘密警察辦公室”,其縮寫就是人人談虎色變的“蓋世太保GESTAPO”,可以不經過任何法律手續抓人,又發明集中營,可以不經過審判把人無限期關起來,強制勞動,過非人的生活。
第四,控制和發展經濟。任何統治沒有財力的支撐是不行的。不過通常流傳的說法,說德國全靠希特勒上臺,克服了通貨膨脹,扭轉了經濟形勢,并不準確,有個時間上的差錯。經濟最壞的情況是在1918-1922年,從1922年以后就開始好轉,原因是整個資本主義世界進入經濟復蘇和繁榮的階段。德國作為歐洲的一部分,肯定是受益。特別是美國開始給德國貸款和投資,這時西方國家也放松了賠償的要求,所以到1929年大蕭條之前,德國曾有一個經濟恢復期,開始有了一點資本,工人的就業率也提高了,打下了一定的基礎。然后到1929年,從美國開始的經濟大蕭條,席卷資本主義世界,德國也不能幸免。1922-1929年這段時期,是希特勒的蟄伏期,經濟好轉與他無關。但是1929年的經濟恐慌卻在政治上幫助了他,利用這一形勢獲得大批工人和下層百姓的選票,與此同時,出于同樣的原因,共產黨也增加了選票。
納粹德國最初的經濟來源有兩個,一是沒收大批猶太人的財產,銀行、企業,這筆財富是很可觀的;二是非猶太人的財團給他的資助。用這些“原始積累”購置設備,發展工業,重點發展軍事工業,逐步解決失業問題。搞鐵飯碗,壓低工人工資,工人一旦被雇傭,就永遠不能再換工作,但是也不會失業。工會完全歸入納粹黨的領導下,不能再搞請愿罷工之類。工人福利并未恢復到一戰前,而是把工人的娛樂生活也統一起來,完全由組織安排劃一的休假、旅游。經歷過前一階段艱難的工人一般也還滿意,因為勉強溫飽總比失業好。
第五,剝奪了地方自治權,地方官都由納粹黨指派(原來德國的各州是高度自治的),實現中央集權。
第六,拉攏少壯派青年軍官。這點很重要。老一代軍人一般看不上他的作風,還有原來的傳統和原則。而年輕軍官在和平時期要上升是比較慢的。希特勒的民族復興的口號和戰爭計劃正好滿足他們的野心。爭取軍人的支持,對他當然很重要。
1936年他辦了一個奧運會,對內把德國人的榮譽感調動起來,對外欺騙國際,造成他要和平的假象。在這些都準備好了之后,他就開始發動戰爭了。
法西斯專政的特點
現代法西斯統治與傳統的皇權專制有不同的地方:
首先是高度政教合一,過去的皇帝不兼思想家,康德對腓德烈大帝說你做你的皇帝,我做我的哲學家,二者互不干涉。中國過去沒有統一的宗教,老百姓求哪個神,拜哪個佛,皇帝不管;歐洲走出中世紀,經過了政教分離,君主是不管人的靈魂的。信仰上帝的人把靈魂交給上帝,但是上帝不可能介入政治生活。而納粹就是以元首的思想取代宗教信仰。納粹的統治深入到每一個角落,組織力量非常強,個人從靈魂到日常生活都在組織之中,這是法西斯統治的特點。即使在中世紀,教皇、紅衣主教的權力也還沒有達到那個地步。
領袖之所以成為神,靠的是有大眾對他的膜拜,如果沒有人拜他,他就不是神了。所以領袖神化,需要完全喪失理性判斷的群眾,達到瘋狂的程度。因此,需要推行反智、反精英的民粹主義,群氓主義,培養絕對的愚民,不但在智力上,而且在道德上拋棄和蔑視一切傳統、行為規范、善惡是非標準。只要忠于元首,政治正確,其他一切倫理、親情、友情、忠誠、信譽……都可背棄。“謊言重復一千遍就是真理”。當然更不要仁愛、人道,而代之以仇恨。凡是被指為敵人,就可以施以任何非人的、殘酷的手段。這種敵人是先驗的,與他的行為表現無關,人性中最卑鄙、自私、殘忍的一面,可以在一個“崇高”的外衣下盡情發泄。
為實現一個人的集權,希特勒討厭中間的官僚階層,要民眾直接效忠元首。既然內閣各部不能取消,那么他就成立各種“辦公室”,各種“小組“,只要一些辦事人員,直接聽命于元首。不但法律程序打亂,行政程序也打亂。他怕大權旁落,對各級官員都不信任,只信任身邊親信,而這個親信的圈子越縮越小。最后誰也不信任了。(中國皇帝中朱元璋有點類似,他連宰相的職位都取消了,誰也不相信。最后只能依靠身邊的太監辦事。所以明朝宦官專權盛行。)
啟蒙的關系
從希特勒奪取政權和最終完成法西斯專政的過程可以看出,道路很曲折,可謂費盡心機。如果從1922年建黨算起,到1934年成為至高無上的“元首”,用了12年時間。他幾次想用暴力奪權而沒有這樣做,這適足以說明德國原來的、即便不夠完備的民主制度,還多少形成一道阻力。如果在一個本來沒有民主法治的國家,不論是用暴動,還是用政變,都要簡便得多,時間短得多。而他最后終于得逞,有各種復雜的因素,總的說來還是反對他的力量太軟弱、分散,德國的民主制度不夠成熟,中產階層不夠強大,最根本的是廣大群眾的蒙昧和盲從。一個國家主義、一個民粹主義足以蠱惑人心,是法西斯賴以生存的土壤。
希特勒聲稱要振興民族精神,號召德意志民族“挺起脊梁來”,但是他又剝奪了所有人的思想權利,要全民匍匐于他的腳下,等于把全民的脊梁都打斷了。所以他得到的是相反的結果。優秀的德意志民族被他拖入了罪惡的深淵。
幸虧德國還有另外一個傳統,除了強烈的民族主義這條線外,還有一條線是歐洲近代文明的主流: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啟蒙運動的傳統,還有康德的永久和平的思想,能使它戰敗以后,告別過去,獲得新生。德國人反思比較徹底,全民都承擔責任,所以能產生像布蘭特這樣的政治家。加以二戰以后,英美法等戰勝國對它采取了與一戰后完全不同的政策,幫助德國恢復經濟,接納它重歸歐洲(先西德,后是統一后的德國)。法、德有遠見的政治家能夠采取一系列的政策結束歷史宿怨,一步步成為現在的歐盟,其中的骨干還是德國和法國。從政治上講,德國最需要歐盟,它從此匯入歐洲的主流。所以寧愿在經濟上吃虧,補貼那些要破產的國家。
反思文革
在理解了德國法西斯主義的來龍去脈之后,對“文革”就可以有較深的理解,有人把“文革”說成“大民主”,正如把希特勒掌權歸之于民主制度一樣,是顛倒是非。試行對比,“文革”許多因素都具備,幾乎許多特點都可相對應:神化的領袖、失去理性的狂熱的群眾、盲目的信仰、任意加罪的敵人(血統論與種族主義異曲同工,把某一種或幾種人定為敵人,由身份標簽決定,與行為無關),砸爛國家機器,打亂社會秩序,各級行政長官都失去權威,以領袖的名義派聯絡員到各地各單位,全民都是一個領袖的“好學生”,消滅文化遺產,背離一切傳統倫理道德,煽動仇恨,崇尚暴力。在這一切之外,還有強大的組織力量,深入到每一個角落,不留空隙,直到“靈魂深處鬧革命”。有一點不同,是希特勒建立了“新秩序”,而“文革”沒有建立起來,天下大亂沒有達到“大治”,為后來形勢扭轉留下空間,是中國人的幸運。
總之,沒有經過啟蒙的民眾,不用理性思考,沒有法治觀念,很容易被煽動,成為法西斯的基礎。有的時候,那些飽學之士也不見得不犯糊涂,對全民來說,訴諸國家主義,打出愛國旗幟,是非常有效的,誰也不敢反對;對下層來說,民粹主義,劫富濟貧,特別有號召力。因此國家主義和民粹主義,是足以禍國殃民危害國家長治久安的兩大危險。
(2012年9月在“城市沙龍”講話,全文發表于《國家人文歷史》2013年第1期、第2期。此為壓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