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拉斯·泰特博士在英國和國際教育的多個領域擁有長期工作經歷,并享有崇高聲望。他的專著《教育的真諦》向讀者介紹了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阿奎納、蒙田、洛克、盧梭、康德、尼采、杜威、阿倫特等十多位人類歷史上著名的哲學家、教育家對教育真諦的追問,讓讀者對教育的本質有了全面而深入的了解。這些智者生活的時間跨度達2500多年,他們對教育的意義、關鍵和目的等方面的認知,值得當下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深思。
一、教育的意義
亞里士多德認為,教育的意義在于閑暇。“閑暇”與他視為最高形式的人類活動有關,這種活動就是對于理智上的卓越、高貴和美的追求——把它們作為目的本身,而非作為實現某個目的的手段加以追求。他希望人們以這樣的方式度過一生:從事令人滿足的、自我提升的活動,表現出良好的判斷力,勇敢、慷慨并且具有智慧。亞里士多德特別強調,在孩子7歲到青春期這段時間里,主要是體操和身體的訓練,其目的在于發展身體的力量,保持身體的健康,不過也要學習拼讀和其他科目的基本知識。這個階段的教育旨在讓孩子建立良好的習慣,并認識到這種習慣在未來的人生中是有益的。
托馬斯·阿奎納同意亞里士多德的觀點,認為人類存在的目的在于通過實現自身潛能的方式追求幸福,獲得滿足。阿奎納認為,教育的意義在于不朽。恰當的教育過程應該是這樣的:引導年輕人先從邏輯問題入門,因為邏輯教給人們一切科學研究的方法。然后進行數學訓練,它不需要實驗,更與想象力無關。第三個階段學習物理學,這門學科要求進行大量實驗,但是感性認識也還是需要的。第四個階段學習道德學科,它要求具有生活經驗,以及不受激情困擾的心靈。最后則追求智慧或研究神學,這個階段的研習超越想象,要求強大的理解。
尼采認為,教育的意義在于本真,一個人能夠理解所有那些由外部施加給我們的信念、態度和習俗,并在必要的時候能夠拋開它們,這樣我們就能夠“成為我們自己”,或者“令自己重生”,從而獲得自由。
二、教育的關鍵
“未經審視的生活不值得過。”這是蘇格拉底留給世界的名言。他認為,個體需要通過自己的努力而非教學來獲得知識。教育的關鍵就在于自我審視,在于探尋自身,在于終生探問自己的信念與行動,至死方休。從十八世紀的盧梭開始,蘇格拉底的教育觀念就一直是西方現代教育的核心思想,也是當前西方教育的正統思想。
柏拉圖認為,任何訓練如果以財富、身體優勢或者其他技能為目標,而不涉及理智和公正,那它就既粗鄙又狹隘,完全不配被稱為“教育”。教育的最好狀態就是要將價值和態度從一個有經驗的個體傳播到一個不太有經驗的個體。如果有了一個行為榜樣,以及一種相互尊重和敬愛的氛圍,那么教育就會非常成功。
蘇格拉底和柏拉圖相信,教育是一項艱苦的工作,需要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它不光是沒有什么樂趣,甚至可以說,推動我們進步的關鍵因素恰恰在于:缺乏樂趣,失敗的經歷以及不斷延遲的滿足感。
蒙田在《論兒童教育》一書中強調,人類所面對最困難也最重要的挑戰就是如何培養和教育兒童。就像在農業中,播種之前的準備工作簡單而確定,就像播種本身一樣。但是,一旦種子開始發芽生長,就得用各種各樣的方法來促進其成長,這時就會有些困難。這和培養人是一個道理:生孩子并不難,可一旦孩子生下來,就需要對他們百般呵護,還要經歷各種擔憂和艱辛,才能培養他們,撫養他們長大成人。因此,教師應該根據他所教的學生的心智特點,在動手實踐、自主選擇和自我評價的過程中展現學生的能力。導師有時候要引導學生,有時候要讓學生自我引導。“對于那些真想學東西的人來說,教師的權威常常是有害的。”(西塞羅語)
盧梭的教育思想體現在“以孩子為中心”。他強調,要培養孩子的好奇心,而不要急著滿足它。提一些在他能力范圍內的問題,然后留給他自己去解答。要做到這一點:他學會某些東西,不是因為你告訴他答案,而是因為他自己弄懂了。不要讓他學習科學,而是要去發現科學。
杜威認為,對年輕人的教導要以行動示范為主,而不是講道理。要讓他們知道,從經驗中得來的東西,是無法從書本上學到的。他在《經驗與教育》強調,與由上而下的不合理要求相反的,是個性的表達與培養;與外部規訓相反的,是自由的活動;與從課本和老師那里學習相反的,是從經驗中學習;與通過訓練而習得單一技能相反的,是將這些技能作為手段去追求那些真正具有吸引力的目標;與為了多少有些遙遠的未來做準備相反的,是抓住每一個機會過好當下的生活;與靜止不變的目標和物質相反的,是把握一個不斷變化的世界。
在阿倫特看來,教育的一個關鍵部分就是進入過去的和當下的世界。除非孩子懂得這個世界曾經是什么樣以及如何產生的,否則他們無法在世界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也無法對這個世界展開批評。學校不應該教學生以為世界已經發生了改變,因為這會讓學生覺得,世界已經為他們發生了改變,因此自己就沒什么可做的了。
三、教育的目的
蘇格拉底和柏拉圖認為,教育的目的在于令個體學會辨別善與惡、真理與謬誤,并且能夠在個人生活和共同生活中追求智慧與善。
阿奎納強調教育的目的始終在于美德,并列舉了四種主要的美德:審慎、正義、節制和勇敢以及三種神學美德:信、望和愛。
洛克將教育的目的表述為“美德、智慧、教養與學問”,其中學問的重要性相對來說是最小的,這就是他對“教育應該達到什么目的”這個問題的概要看法。教育的最終目的在于培養出以理性為指導、按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律法來生活的人,這樣的人身上自然會表現出“美德”與“智慧”。與書籍、閱讀、修辭、拉丁語和希臘語乃至掌握大量知識相比,洛克認為,發展一個人的品格、態度及其道德傾向和原則,才是更加重要的。
康德有言:有兩樣東西,我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們在我們心靈中喚起的贊嘆和敬畏就會越來越新,不斷增長,這就是頭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一個人可以在身體方面受到極好的訓練,可以具備聰明的頭腦,卻依然在道德方面缺乏教養,從而成為一個邪惡的人。因而教育應該以培養人的最高抱負和其智識、品格和品德的最優水準為目標。必須在于確保“一個人所懼怕的無非是在自我審視時自覺無用和可鄙”。他認為人類的最終目標是“道德上的完善”,而這只能通過教育來實現。
總之,教育的真諦是為了讓人變得更美好,讓世界變得更美好。面對浮躁、焦慮的社會環境,我們應該如教育思想家阿倫特所說,停下來思考。思考當下教育存在的問題,從西方教育思想中吸取精華,探索解決問題的路徑,讓中國教育彰顯自己的特色與氣派。
(本文選自微信公眾號:布衣村言,作者:陳文。轉載僅供學習交流,圖文如有侵權,請來函刪除。)